2019-2-19 15:19|来自: 山东民声
我于2018年7月31日在潍坊东裕长安马自达4s店购买了2017款1.5L珠光白色昂克赛拉新车一辆,至今已半年时间,期间并无因刮蹭喷过漆。
2019年2月初发现车辆后保险杠右侧位置存在车漆脱落现象,漏出的车漆仍为珠光白漆,和表层车漆一样,我因此怀疑此车是翻新车或问题车。2月16日,我们来到4s店处理该问题,一名售后简单看了看后,并用手撕掉了脱落的车漆后,告知我们是自己的责任,表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
我们对其服务态度和专业性很不满意。后来又换了个售后来看,表示可能是车辆出厂时就存在二次喷漆的问题。 目前得到4s店的答复是国家允许二次喷漆的工艺,并且不需要告知消费者。我对此不认可,我认为:1.该4s店未履行告知义务,无视消费者知情权,将有瑕疵的车以正常车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;2.请问国家哪个政策规定了二次喷漆这一合法工艺,并且可以不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;请政府帮助协调处理。